
商號和商標的共同作用 , 都在于為客戶提供識別標記,引導消費者的選擇,擴大自己的市場優勢 , 為企業管理和經營服務 。
一、商業名稱和商號的關系
商業名稱,又稱為商事名稱或商號,是指商事主體從事商事行為(營業)時所使用的用以表彰自己獨特法律地位的名稱或名號 。
商號與商業名稱含義相同 , 企業名稱是商號中的一類 。商號作為高位階的概念,除了包括企業名稱以外,還包括非企業名稱的其他商事主體的名稱,如商自然人和商合伙的字號 。
二、商業名稱和商標的關系
商標是區別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所生產或經營商品的標記 。
商業名稱與商標都是一定對象的標識,都具有一定的區別功能,很多時候商業名稱如企業名稱中的商號本身就是商標,大眾對于商標的認識經常不可避免地和企業名稱聯系在一起,可見它們之間關系密切 。
雖然商業名稱與商標具有上述方面的聯系和相同之處,但是二者的區別是明顯的:
1、構成要素不同 。商業名稱一般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經營特點、性質組成 。商標只能由與他人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區別開來的顯著部分構成 。
2、作用不同 。商業名稱用于區分不同的商事主體,而商標則用來區分不同的商品;
3、表現形式不同 。商業名稱只能以文字形態存在,而商標可以文字、圖形、數字、字母、顏色及其組合的形態來表示;
4、專用權范圍不同 。商業名稱的空間效力范圍以被核準機關轄區為限,而商標的專用權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
5、功能不同 。商標區別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商事名稱則可以識別不同企業的經營 。一個企業可以有多個商標 , 但商事名稱只有一個 。
6、調整的法律依據不同 。商標只要不違反商標法所禁用的條款,不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和其它在先權利,不經注冊就可使用 。企業名稱則必須經國家指定的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才能使用 。
7、一個商事主體只能有一個商業名稱 , 但可以有多個商標;
8、一個商事主體可以沒有商標,但是必須具備商業名稱;
9、商標可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 企業名稱則不得單獨轉讓,也不得允許他人使用 。
三、商號和商標的關系
【商業名稱、商號、商標的關系是什么?】商號,是指一個企業的字號 。企業的名稱中包含著商號 。商號在企業名稱中的作用,是彰顯企業的獨特性,以使企業與其他企業相區分 。
商標,是指產品或服務的標記 。商標的作用,是以一定的外部標記來區分產品或服務 。可以這樣說 , 商號是企業的名字 , 而商標則是企業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名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