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海口戶籍結婚登記材料
需要居住證!
備注:男女雙方均不是海南戶籍的,不能在海口辦理結婚登記!
其他材料
(一)男女雙方提供有效居民戶口簿原件、有效的身份證原件 。(兩種證件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應當先到戶口所在的公安部門更正一致)
(二)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 。
(三)現役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原件和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原件;
【非海口戶籍在海口領結婚證需要居住證嗎?】(四)男女雙方選擇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除上述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證件照片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
(五)初婚的當事人,戶口簿上“婚姻狀況”一欄應注明未婚:離婚的當事人 , 應持離婚證或法院生效離婚調解書、判決書和生效證明,且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注明離婚:喪偶當事人戶口簿上“婚姻狀況”一欄應注明喪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