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子被轉租怎么辦 碰到轉租房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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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子被轉租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房屋被轉租的6個月內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 , 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 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 , 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遇到房子被轉租怎么辦 碰到轉租房怎么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
《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為督促出租人及時行使合同解除權,維護交易的穩定性 , 本條將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推定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該6個月期限的性質為除斥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關于中斷與中止、延長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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