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戶口遷出 聊城戶口信息變更所需材料

聊城戶口遷出 聊城戶口信息變更所需材料

聊城戶口信息變更更正辦理所需材料匯總如下:
(一)姓名變更
1、居民戶口簿、身份證
2、居民本人或法定監護人申請書
3、單位或村委、街道辦事處證明
4、變更更正戶口登記項目審批表
5、申請變更為父姓或者母姓的 , 需提供父母的結婚證
6、因收養關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變更姓氏的,需提供收養證或解除收養關系的證明

7、因涉外婚姻關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變更為對方姓氏或恢復原姓氏的 , 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8、因父母離異,16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變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雙方同意的證明
(二)民族成份變更
1、父母之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戶籍證明)

2、居民本人或監護人申請書
3、縣(市區)民族工作部門分別出具的準予變更證明和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出具的準予變更備案證明
4、居民變更更正戶口登記項目審批表
(三)性別變更
1、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戶籍證明)
2、居民本人或監護人申請書
【聊城戶口遷出 聊城戶口信息變更所需材料】3、變更更正戶口登記項目審批表

4、 《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證》 。確無《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的,提供足以證明性別確屬錯誤的原始憑證材料
5、實施變性手術后申請變更性別項目的,需提供國內三級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性別項目變更后 , 應重新編制公民身份號碼 。其中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繳銷,并為其重新辦理居民身份證 。
(四)出生日期更正
1、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戶籍證明)
2、居民本人或法定監護人申請書
3、變更更正戶口登記項目審批表
4、《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證》 。確無《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的 , 提供足以證明年齡確屬錯誤的原始憑證材料(如出生證明、原始戶籍登記資料、單位檔案、學籍檔案等最早記載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關證明 。對難以提供原始憑證材料證明的個案,由最初受理民警寫出翔實的調查報告,逐級上報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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