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 。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并采集數字相片和指紋信息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 , 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由監護人陪同代為申請辦理 。
【未滿十二周歲可以辦身份證嗎 沒有滿十六歲可以辦理泰州身份證嗎】
溫馨提示:自2019年1月1日起,江蘇省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換、補領業務實行全省通辦,13個設區市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申、換、補領業務實行全市通辦 。
但登記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無法通過核驗指紋確認身份 , 以及有不良信用記錄和有偽造、變造、買賣、騙領、冒用國家機關證件等行為的人員,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