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人才房 宿遷人才公寓租金多少?

宿遷人才房 宿遷人才公寓租金多少?

租金按6元/m月的標準收取 。【宿遷人才房 宿遷人才公寓租金多少?】

一、公示期滿后 , 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入住手續 。人才公寓簽約租期為兩年,租賃期滿后不予續簽 。租金按6元/m月的標準收取 。市人才公寓租賃實行保證金制度,由用人單位向市住建局按照每套2000元標準交納,辦理退房手續并結清相關費用后予以退還 。


二、溫馨提示:
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租賃公寓:
(1)已經自行解決住房的(購買新房的,以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的,以辦理房屋過戶時間為準);
(2)調離(包括辭職、辭退、自動離職)中心城市的;
(3)轉租、轉借或改變住房用途的;
(4)工作變動后未重新辦理相關手續的;
(5)連續3個月未居住的;
(6)有拖欠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損毀公共財物、擾亂租住秩序等不良行為的;
(7)有違反租賃協議其他行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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