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家庭戶 大豐區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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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戶
(1)辦理條件: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為一戶 。戶主一般由戶內常住人口中房屋產權所有人或者公房承租人擔任 。無居住條件的商業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常住戶口 。【大豐家庭戶 大豐區農村】

(2)辦理手續:①戶主書面申請報告;②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③私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
(3)辦理程序: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
(4)辦理時限:在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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