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戶口遷入條件 金華市戶口遷移條件

金華戶口遷入條件 金華市戶口遷移條件

1、申報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
2、申報因購房、換房、分房的戶口遷移;
3、申報離婚戶口遷移;
4、申報居住直系親屬房屋(包括父母居住子女房、子女居住父母房或兄弟姐妹房)戶口遷移;

5、申報因生活不能自理、父母雙亡等原因投靠扶養或供養關系親屬的戶口遷移;
6、申報收養具有本市戶的嬰兒、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
7、外市生源的我市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畢業后在我市擇業或就業的戶口遷移;

8、留學回國人員、符合國家、省、市、縣級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人員戶口遷移;

9、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
10、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執)業資格證書人員,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屬于突出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或者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特別需要的其他特殊人才、技術技能及特殊職業人員;
11、獲得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使用權的人員;
【金華戶口遷入條件 金華市戶口遷移條件】12、錄用、調任、轉任公務員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聘用、調動的在編工作人員;
13、被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以上總工會、人力社保等部門評為勞動模范、道德模范、優秀農民工、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等人員,3年內可以向評選推薦地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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