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從未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又符合條件的或婚姻登記證(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損毀或原婚姻登記證有瑕疵的,都可以申請補辦或補發婚姻登記證 。
婚姻登記證(結婚證/離婚證)雖然不像身份證頻繁使用 , 但是在一些重大事項上需要用到,如:涉及到財產、出境、生育、戶口、工作等 。目前2004年4月以前的婚姻登記信息無法得到共享應用,容易造成部門和群眾辦事不便 。
【永康市離婚證補辦指南 永康市辦離婚手續地址在哪里】為進一步加強婚姻登記信息的規范化管理 , 省跑改辦、省司法廳、省民政廳、省大數據局聯合下發《關于規范婚姻登記信息共享應用,推進減證便民工作的通知》,要求“推進婚姻集中登記以前省內鄉鎮(街道)辦理的婚姻登記證的補證工作 , 力爭在2023年底前做到能補盡補” 。
重點補證對象
1、2004年4月全省集中登記前辦理的婚姻登記,符合條件的,建議補領婚姻登記證(婚姻已有變化的除外);
2、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符合條件的,建議補辦結婚證;
3、當事人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或者原婚姻登記證有瑕疵(姓名,出生年月或身份證號與實際不符;婚姻登記證無身份證號等),符合條件的,建議補領婚姻登記證;
4、使用軍人證件在浙江辦理婚姻登記的人員,如婚姻登記證上無身份證件號的,建議補領婚姻登記證 。
補證所需資料
1、雙方有效的身份證原件;
2、雙方有效的戶口本原件;
3、原結婚證或原婚姻檔案(原在我省辦理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原始婚姻登記檔案證明材料可通過婚姻登記機關異地查檔取得的,可不提供);
4、補結婚證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補離婚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現役軍人需提交身份證、軍人婚姻登記證明、軍官證(士兵證);
6、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
溫馨提示
1、實行預約優先制,建議大家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提前預約 。
2、補領婚姻登記證實行全浙江省通辦,無需回原籍地或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辦理地址:
永康市金城路21號(市行政服務中心內)
咨詢電話:
0579-87101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