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身份證與居民戶口簿登記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有不一致的,應當先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更正并換領證件,再辦理結婚登記 。
居民戶口簿上的公民身份號碼為升位前15位數字的,視為一致;居民戶口簿上無公民身份號碼的,視為不一致 。
【嘉興結婚登記身份證和戶口簿信息不一致怎么辦?】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含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和居民戶口簿 。
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的,應當提交本人蓋有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卡 。
無法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本人蓋有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復印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沒有戶口專用章的,當事人還應同時提供蓋有戶口專用章的單位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 。本項所述復印件均須加蓋集體戶口簿管理單位印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