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落戶后入學轉學及入園轉園需提交:戶口本、固定居所證明,初中新生入學還需提交小學學籍表 。
【濟南商河落戶后轉學入學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其中 , 固定居所證明指的是房產證或租房合同和出租者承諾書 。該房屋出租者要承諾該租賃合同的真實性,如發現有造假騙取入學資格的,6年內該房屋承租者不享受城區入學待遇 。
除提交以上共性材料外,還需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1.進城落戶農民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移備案證》 。
2.在商河縣依法注冊登記的市場主體法定代表人提交營業執照 。
3.符合商河縣人才認定標準落戶的提交相關部門認定證明材料 。
4.在城鎮就業憑單位介紹信落戶的提交單位就業證明 。
以上所提供材料要確保真實有效 , 如發現證件材料造假或與事實不符的 , 將取消其資格 。
從今年起縣城區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必須有城區戶口、固定居所且實際居住、監護人陪同居住 。
幼兒入園以實際居住地作為入園依據 。首先由所在小區配套公辦幼兒園保障新生入園 。小區沒有配套公辦園的可參加縣直屬幼兒園報名搖號 。
義務教育階段農民進城落戶后,以實際居住地作為入學依據,根據“免試、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新生入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