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和居住證實施辦法 雄安新區居住證和積分落戶辦法公布

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和居住證實施辦法 雄安新區居住證和積分落戶辦法公布

2021年1月1日,河北雄安新區管委會正式印發《河北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和《河北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兩個辦法”) , 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雄安新區試行居住證和積分落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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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適用于雄安新區區域內居住證的申領、發放、使用等相關服務管理活動,包含政策制定依據、適用范圍、申領條件、權益保障、積分管理等內容 。《河北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試行)》面向在雄安新區合法穩定就業并居住的非雄安新區戶籍人員,包含政策制定依據、積分落戶條件、積分標準、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落戶積分、辦理程序等內容 。

據介紹,只要是在雄安新區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請居住證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 , 屬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的 , 不受以上條件限制,可直接申請 。根據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六項基本服務 , 即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和雄安新區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享受七項便利: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和雄安新區規定的其他便利 。當持有人居住證積分達到規定分值時,可享有相應的住房保障、養老服務、學前教育等公共服務及相應的辦事便利和福利待遇 。符合雄安新區積分落戶條件的,可申請在雄安新區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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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逐步促進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向雄安新區集聚,“兩個辦法”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積分落戶和居住證政策予以了優先保障 。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實行積分落戶與人才落戶雙軌并行機制 。雄安新區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北京戶籍人員 , 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請在雄安新區落戶 。
新區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非北京戶籍人員,符合雄安新區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才認定標準的 , 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亦可申請在雄安新區落戶 。新區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其他非北京戶籍人員,可按照辦法規定申請積分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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