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殘疾證到期了能不能在無錫更換?


自2021年6月28日起,外地人的殘疾證到期了,可以在無錫更換新的殘疾證
一. 申請換證
殘疾人證有效期為十年,有效期滿九年后殘疾人可申請換領新的殘疾人證 。申請人可攜帶以下資料到經常居住地社區(村)或街道進行申請 。【外地人殘疾證到期了能不能在無錫更換?】

1.無錫市有效居住證 。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
3.殘疾人證原件 。

二.受理審核
1.經常居住地工作人員進行受理并審核 。
2.工作人員告知申請人在三日內將1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自行郵寄至戶籍地殘聯,用于制證 。

3.申請人需上交原殘疾人證 。
三. 發證
戶籍地殘聯打印制作殘疾人證后 , 通過快遞方式,將殘疾人證郵寄到申請人指定的地點 。郵寄快遞費用原則上殘疾人本人承擔 。
注意:殘疾人證到期換發時,經常居住地殘聯認為持證殘疾人殘疾狀況發生明顯變化、殘疾類別/等級與殘疾人證不符的,可要求申請人到指定殘疾評定機構進行殘疾評定 。到期換發的新殘疾人證,其有效期起始日期以戶籍地殘聯核發日期為準 。
點擊下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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