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客運若干規定 什么叫非法客運

非法客運若干規定 什么叫非法客運

非法客運若干規定
非法運營看似沒有安全問題,還幫助國家解決了很大一部分的交通問題,可是實則,非法運營存在很多的問題,其中安全問題是最嚴重的 , 因此,國家出臺了許多的規定去限制非法運營,接下來,就請跟隨小編一起去看看非法客運若干規定 。
一、什么是非法客運
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運行為 。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范圍進行經營 。如果沒有金錢交易行為或不能查證有金錢交易行為不能算非法營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范》、《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轉發國務院法制辦關于明確對未取得出租車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實施行政處罰法律依據的復函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國家并沒有對“非法營運”這一概念作出明確解釋和界定 。

二、非法客運若干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市客運市場秩序 , 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行為,保障乘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禁止利用未取得營業性客運證件的汽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 。
禁止利用摩托車、三輪車、電力助動車等車輛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 。
第三條除客運出租汽車外,禁止對其他汽車噴涂客運出租汽車專用車身顏色、安裝客運出租汽車專用營運標識和設施 。
【非法客運若干規定 什么叫非法客運】第四條對違反本規定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 , 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市地方性法規的有關規定,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扣押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車輛并予以處罰;對從事非法客運活動再次被查獲且存在安全隱患的 , 依法定程序沒收用于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車輛 。對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駕駛人,由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暫扣其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至六個月;對有依法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 , 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

違反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道路檢查,收集有關證據后,將案件材料移送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第三條規定假冒客運出租汽車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其車輛和專用營運標識、設施,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
第六條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扣押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車輛后,應當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
無法查明違法行為人或者違法行為人逾期未接受處理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發布公告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違法行為人仍無法查明或者仍未接受處理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對扣押車輛依法作出拍賣等處理;所得款項按照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劃入財政專戶 。
三、法律責任
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經驗總結擴展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