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或者交強險到期未續保,若在處于脫保狀態的這段時間內上路行駛被交管部門查到,將可能被當場扣留機動車,并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當補齊手續后退還暫扣車輛 。若脫保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 。另外還有相關的交通違法處罰: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 ,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四十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不買交強險被交警查了怎么處罰 不買交強險被交警查了怎么處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