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增駕了,記分周期怎么算 駕駛證增駕后的記分周期怎么算


首先給您明確下記分周期:
一個記分周期=【初次領證日期】+12個不按自然年算,也不按增駕的日期算 。
比如你2018年12月18日領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到2019年12月18日,然后重新進入新一輪記分 。
需要提示一點,在記分周期內未達12分 , 罰款現已交納的,記分予以消除,尚有罰款未交納的 , 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
初次領證的實習期從初次領證日期起算,增駕車型的實習期則從車管部門核發新證之日起算,都是之后的12個月 , 所以增駕的實習期和駕駛證記分周期可能會出現時間差,也就是您說的不一樣 。

上圖中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D(小型汽車和三輪摩托車) , 初次領證日期為2007年6月13日,6年后也就是2013年6月換發的有效期10年的證 , 通過副頁上的記錄:增駕D,實習期至2014年10月14日,可以推斷出三輪摩托車駕照發放日期為2013年10月14日 。
【駕駛證增駕了,記分周期怎么算 駕駛證增駕后的記分周期怎么算】 只要記住一點,不管增駕多少次,增駕后的記分周期都以初次領證日期計算,也考第一個駕駛證的拿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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