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指南
一、報銷條件:正常參保居民醫保
二、報銷辦理地點:醫保定點醫院
重慶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查詢
三、報銷辦理材料:醫保卡等
四、報銷范圍:
重慶居民醫保報銷分為門診報銷和住院報銷 。
住院報銷分為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居民醫保叫大病)兩部分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時基本醫保的統籌基金和大額(大病)保險基金是一起直接結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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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銷流程:在醫院用醫保卡聯網報銷即可 。
六、報銷比例:
2022門診報銷標準
(一)門診報銷比例:
1、一級醫療機構60%;
2、二級醫療機構40%;
3、三級醫療機構不報銷 。
(二)年報銷限額:
1、一檔參保人300元;
2、二檔參保人500元 。
(三)起付線標準:
1、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不設起付標準;
2、二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200元;
3、三級醫療機構不報銷 。
2022住院報銷標準
起付線是“基本醫療保障”的起付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基金支付職工的住院醫療費和特殊門診醫療費,并實行統一的起付標準 。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由職工個人負擔 。(俗稱門檻費)
基本醫療保險醫保住院報銷標準:
居民醫保一檔參保人員住院政策范圍內費用在基本醫保起付標準以上至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檔參保人在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提高到50%(原為40%);在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提高到70%(原為65%) 。
二檔參保人在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提高到75%(原為72%);在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提高到55%(原為50%) 。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礎上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 。
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的自付費用首次或累計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由大病保險按比例支付 。
自付費用,指參保人員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門診發生屬于居民醫保基金報銷范圍的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初次報銷后 , 再由參保人員負責支付的費用 。
職工大額和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標準:
從2022年1月1日起,將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為15412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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