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婚姻法》規定:女性年滿二十歲 , 男性年滿二十二歲 , 方可結婚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雙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各推遲三周歲,即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即以上結婚為晚婚 。晚育是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 。晚婚晚育是我國鼓勵的政策,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什么是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政策是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 。晚婚就是在法定最低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基礎上,適當推遲實際結婚年齡 。法定最低婚齡是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并不是必須結婚的年齡界限 。
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 遲于法定婚齡3年以上者,即為晚婚 。晚育是指適當推遲婦女婚后的初育年齡 。在一般情況下,結婚是生育的前提,但是生育行為并不一定與結婚行為同時發生 。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婦女在24周歲以上生育者,即為晚育 。
【晚婚晚育年齡 我國晚婚晚育年齡是多少】什么是法定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 , 男25周歲)的 , 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
5、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
實行晚婚晚育政策在人口控制方面有三個作用:
(1)縮短婦女的生育期,有利于減少生育量;(2)拉長兩代人的間隔 , 相對減少同一時點生存的人口數目;(3)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質 。人口生育周期的延長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 , 只強調晚婚晚育難以取到預期的效果,還必須與其他生育政策配套實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