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處理的流程是什么 處理汽車事故流程

車輛事故處理的流程是什么 處理汽車事故流程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相應的流程應當是交通部門現場勘察 。交警在現場勘察檢查無誤時,要求當事人和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字 。還需提供當事人和見證人的相關證件 。之后就是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交警部門進行調查后 。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和在此次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來判定雙方的責任”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 第三十五條 交通警察應當及時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筆錄 。現場勘查筆錄應當按照與現場圖、現場照片相互補充、印證的原則,主要載明下列內容: (一)相關部門和人員到達現場時間、現場勘查開始時間、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二)事故現場具體位置、天氣、現場道路和周圍環境情況; (三)現場傷亡人員基本情況(人員位置在現場圖中已有標注的,不再記錄)及救援簡要過程; (四)現場事故車輛車型、牌號及車輛檔位、轉向、燈光、儀表指針位置等基本情況 (車輛位置在現場圖中已有標注的,不再記錄); (五)現場痕跡、物證采集和提取情況; (六)通過呼氣或唾液等方式對車輛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的結果以及提取血樣、尿樣情況; (七)現場勘查民警認為應當記錄的其他情況 。現場勘查筆錄經核對無誤后 , 由勘查現場的交通警察、當事人或者見證人簽名;當事人不在現場、無見證人以及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無法簽名的,應當在現場勘查筆錄上注明 。補充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應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補充勘查筆錄,經核對無誤后,由勘查現場的交通警察和當事人簽名;當事人拒絕簽名的,應當在補充勘查筆錄中注明 。【車輛事故處理的流程是什么 處理汽車事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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