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死亡法醫尸檢程序 交通事故法醫尸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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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檢驗尸體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 。檢驗中需要解剖尸體的,應當征得其家屬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尸體,應當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車禍死亡法醫尸檢程序 交通事故法醫尸檢報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 , 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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