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辦證
(一)擬在本市居住7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居住證明(住房租賃合同或單位居住證明)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并按照《流動人員登記表》規定的項目登記信息 。
(二)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可以辦理居住證 。
二、證件管理
(一)證件領取 。流動人口在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申領居住證并領取證件 。
(二)到期換領 。對一年到期需簽注的居住證,流動人口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的最后1個月內攜帶居住證至所在地派出所進行讀卡簽注 。
(三)遺失補領 。對居住證遺失,需要補領以及居住證損壞不能正常使用需要換領的,若流動人口未變更居住地的,在原辦理居住證派出所補領;若流動人口已變更居住地的,在現住地派出所補領 。
三、幾點具體問題的處理
(一)流動人口在本市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損壞換領、遺失補領居住證 , 應當按照每證20元收取工本費 。
【流動人口居住證怎么辦理流程 常州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流程】(二)市區(含武進區、金壇區)戶籍人口跨區居住的無需辦理居住證 , 本市(含溧陽)戶籍人口跨市居住的應當進行居住登記 , 可以辦理居住證 。
(三)申請人在本市范圍內跨區或跨市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查驗核對流動人口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采集調用或變更系統中相關信息 , 并對所持居住證芯片存儲信息進行變更 , 不重新制發居住證 。流動人口申請重新領證的,按遺失補領辦理 。
(四)已領取居住證的流動人口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制發居住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