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認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認定的標準:1、犯罪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主體不能理解為在上述交通運輸部門工作的一切人員 , 也不能理解為僅指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駕車人員 , 而應理解為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以及非交通運輸人員;2、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設備相聯系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運輸,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 。造成公私財產的廣泛破壞,所以,其行為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主觀方面:過失,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 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的認定是什么?】4、客觀方面: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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