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如果無牌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 , 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罰款兩百元,無證駕駛的話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 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 , 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 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 , 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 , 不聽勸阻 , 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 , 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電動三輪車無牌無證駕駛怎么處罰 機動三輪車無牌無證駕駛怎么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