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燈是一種過渡信號燈,提示駕駛員信號即將變換,起到的是警示作用,按照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 , 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候 。因此,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與闖紅燈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1.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2.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3.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不允許闖黃燈了嗎 不可以闖黃燈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