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時:
1、可以在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申請中一定要用證據指出認定書的錯誤,力爭復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
2、上一級交警部門收到復核申請后5日內 , 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 , 作出復核結論 。
需注意:
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辦?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 , 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中也明確規定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
當然了 , 這事也可以通過信訪來解決 。如果是信訪的話,事故當事人就要按照一定的程序 , 首先向處理此次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隊提出信訪的請求,然后再去到上一級的交通管理部門進行投訴,對這交通事故認定書做出復查和處理 。
還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 , 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