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一人構成交通肇事罪嗎 撞傷一人交通肇事負什么責任

撞傷一人構成交通肇事罪嗎 撞傷一人交通肇事負什么責任

1.造成一人受傷的交通事故的責任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三)明知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構發生故障而駕駛機動車的;(四)明知是無牌或者報廢機動車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6)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 。其他不良情形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造成兩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傷 , 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 , 對事故負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60萬元以上的 。【撞傷一人構成交通肇事罪嗎 撞傷一人交通肇事負什么責任】二、事故發生后 , 自動投案鑒定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關于自首的規定:“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 , 對輕微犯罪的,可以免除處罰 。”交通事故后自首有兩個條件 。一方面,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自動投案;另一方面,要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對于自首,需要表現出行為人的主動性和自愿性 。下列情況可視為自首:1.交通事故發生后,他主動報案 。雖然他沒有表明自己是肇事者,但他沒有逃離現場 。當司法當局詢問時,他坦白了自己的罪行;2.明知他人仍在現場等候報案,且在被逮捕時沒有拒捕行為,并坦白犯罪事實的;3、在司法機關尚未查明交通事故嫌疑人的情況下,在一般調查詢問中自愿供述自己的罪行的;4.交通肇事人因疾病、傷害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后果 , 委托他人代為投案或者通過電信方式先行投案的;5、不是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動,而是在親友的陪同下投案自首;6.公安、檢察機關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在親友主動報案后送犯罪嫌疑人投案的;7.因具體違法行為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勞動教養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 , 主動向執行機關說明尚未掌握的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駕駛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也屬于肇事逃逸 , 因此也需要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當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和事故時,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當事人自首或者事后自首的,也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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