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國二車限行規定 天津市國2車限行范圍及時間

天津國二車限行規定 天津市國2車限行范圍及時間

根據天津市《高排放(原國Ⅰ、國Ⅱ標準)輕型汽油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規定:
1、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2008年7月1日之前 。
2、燃料種類為汽油的小、微型載客汽車及輕、微型載貨汽車 。
3、環保部車輛型式核準目錄中,國I、國Ⅱ排放標準的車型 。
同時滿足以上幾個條件,就限行了 。注意是所有條件同時滿足 。如果違反了,屬于“機動車未按規定時間、道路、區域行駛”的違法行為,罰款200元,不扣分 。

附法律法規:
自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及外埠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高排放(原國I、國Ⅱ標準)輕型汽油車,禁止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星期六、星期日上班的除外)在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區域道路通行 。
【天津國二車限行規定 天津市國2車限行范圍及時間】高排放(原國I、國Ⅱ標準)輕型汽油車指:機動車產權登記證初次登記日期為2008年7月1日之前,同時屬于環保部車輛型式核準目錄中國I、國Ⅱ排放標準的燃料種類為汽油的小、微型載客汽車及輕、微型載貨汽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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