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鑒定結果出來后,交警應該5天內通知車主領車 。可見,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車的時間是3 20 5=28天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規定,鑒定時間是不計入交警扣車時間中的 , 且經上級交警部門審批 , 交警也可以在事發3天后再申請鑒定,因此 , 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時間,也可以是30 20 5=55天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五條 采取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二)、(四)、(五)項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三)制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四)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五)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即為送達 。現場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認為不應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 。【出交通事故交警隊扣車多長時間 出交通事故交警隊扣車多長時間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