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位乘客在國內航班上可以帶上50條香煙 , 無論是托運行李還是隨身攜帶行李(隨身攜帶行李重量限制為5公斤),總數不超過50條 。個人在乘坐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進行跨地區(市)旅行時,攜帶卷煙的最高限量為每人每次1萬支(50條) 。只要在最高限量以內攜帶卷煙,無需辦理攜帶證明 。
如果卷煙工商企業的公務人員需要跨地區(市)攜帶業務用煙,并且數量超過個人允許攜帶卷煙的最高限量,就需要向煙草專賣局申請辦理攜帶證 。每位卷煙工商企業的公務人員在跨地區(市)攜帶業務用煙時,數量不得超過5萬支(250條) 。
【國內航班可以帶幾條煙】攜帶證由攜帶起始地的地級煙草專賣局或地級以上煙草專賣局簽發 。卷煙工業企業所在地的縣級煙草專賣局可以根據上一級煙草專賣局的授權簽發攜帶證 。擁有簽發攜帶證權限的煙草專賣局不得直接將攜帶證交給轄區內的卷煙工商企業開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