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的共有產權房政策和申請條件一直在不斷調整和降低準入門檻 。準入條件方面,上海采用了”雙困”標準 , 住房困難標準是人均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同時同一戶口所在地的兩代以上復合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面積放寬 。經濟困難標準從2010年開始已經連續四次放寬,目前三口之家及以上人數的家庭的收入標準已放寬到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人均財產15萬元以下,而兩口之家及以下家庭在此標準的基礎上還可以上浮20% 。這一政策幾乎涵蓋了中等收入但仍無力購買市場上的房屋的“夾心層”人群 。
上海的共有產權房政策和申請條件主要是為中低收入者提供保障,但對于購房者而言,也需要理性地進行評估 。上海市房管局提醒市民,在申請共有產權房時,要全面考慮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貸款申請資格以及原住房置換等實際條件 , 務必做到量力而行 。對于目前暫時無力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的人群,可以選擇其他住房保障渠道,如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等來解決住房問題 。
【上海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以上是有關上海共有產權房政策及其申請條件的介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