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嚴管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取代落后產能 提升現代屠宰技術和設施


1月25日,紅網時刻采訪人員從湖南省農業農村廳獲悉 ,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湖南省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設置的想法》(以下簡稱《想法》),從科學規劃、總量控制、嚴格標準、提升質量、強化檢疫等方面對湖南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的設置提出了明確想法 。
《想法》指出,各地應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科學制定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設置規劃 。明確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設置的地點、屠宰規模、生豬產品供應范圍 。原則上,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設置地點應距離縣城40公里以上或車程60分鐘以上 。鼓勵現代化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完善冷鮮配送設施,實行肉品冷鏈配送,最大范圍擴大對所在縣市區農村地區的肉品供應 。凡是通過冷鏈配送能夠保障肉品供應的鄉鎮 , 不再新增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場點,逐步壓縮過剩產能,遏制重復建設 。交通便利、配送體系健全的地區應逐步減少直至撤銷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 。縣域內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設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該縣鄉鎮數量的25% 。已超過設置數量的,應合理撤并,逐步減少 。未達到設置數量的,應從嚴控制 。


《想法》指出,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設置條件應符合鄉村規劃、動物防疫、生態環保、肉品品質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現有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不符合設置要求的,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規定進行處理 。新建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的年設計屠宰能力應在2萬頭以上,對輻射人口數量少的邊遠山區可適當放寬 。同時,要積極組織開展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標準化創建 。新建屠宰場點內實行待宰、屠宰、肉品銷售分區管理和機械化屠宰,凈污道和出入場車道分離 , 建設運送車輛洗消通道和必要的冷藏設施 。現有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實施技術、工藝和設備改造 , 提升現代屠宰技術和設施設備水平,3年內基本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 。堅決取代手工屠宰等落后工藝和落后產能 。對環保不達標或存在生產安全、動物防疫等重大風險隱患的問題企業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按每個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配備不少于2人的標準,足額派駐官方獸醫 , 對屠宰的生豬實施檢疫 。【湖南嚴管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取代落后產能 提升現代屠宰技術和設施】

該《想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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