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優秀的標志設計作品需要體現出一定的美感 , 它不僅具有高度的整體的美,更要有一種概括性的視覺效果,那么有關標志設計中所要體現出的四種美是哪四種呢?
第一種美:標志設計中的符號美
我們都知道 , 標志設計中的藝術是一種獨具符號藝術特征的圖形設計藝術 。它把來源于自然、社會以及人們觀念中認同的事物形態、符號(包括文字)、色彩等 , 經過藝術的提煉和加工 , 使之結構成具有完整藝術性的圖形符號,從而區別于裝飾圖和其它藝術設計 。
標志圖形符號在某種程度上帶有文字符號式的簡約性、聚集性和抽象性 , 甚至有時直接利用現成的文字符號 , 但卻不同于文字符號 。它是以“圖形”的形式體現的(現成的文字符號須經圖形化改造),更具鮮明形象性、藝術性和共識性 。符號美是標志設計中一個很重要的元素 。
第二種美:標志設計中的單純美
【標志設計要體現的美是哪些】
標志設計必須單純再單純,力戒冗雜 。一切可有可無、可用可不用的圖形、符號、文字、色彩堅決不用;一切非本質特征的細節堅決剔除;能用一種藝術手段表現的就不用兩種;能用一點一線一色表現的決不多加一點一線一色 。高度單純而有又具有高度美感,正是標志設計中的難度所在 。
第三種美:標志設計中的凝聚美
標志設計還需要構圖緊湊、圖形簡練,是標志藝術必須遵循的結構美原則 。標志不僅單獨使用,而且經常用于各種文件、宣傳品、廣告、映像等視覺傳播物之中 。具有凝練美的標志 , 不僅在任何視覺傳播物中 。凝練不是簡單 , 凝練的結構美只有經過精到的藝術提練和概括才能獲得 。
第四種美:標志設計中的特征美
我們在進行標志設計的時候,要力求標志圖形所體現的不是個別事物的個別特征(個性),而是同類事物整體的本質特征(共性),。通過對這些特征的藝術強化與夸張,獲得共識的藝術效果 。這與其它造型藝術通過有血有肉的個性刻劃獲得感人的藝術效果是迥然不同的 。但它對事物共性特征的表現又不是千篇一律和概念化的 , 同一共性特征在不同設計中可以而且必須各具不同的個性形態美,從而各具獨特藝術魅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