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標準:
申請領取的,交驗居民戶口簿;
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
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 , 由公安機關查詢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和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核實 。
已辦理帶指紋居民身份證且現場核驗通過的 , 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
未滿十六周歲的,還需提供監(jiān)護關系證明(《出生醫(yī)學證明》等;
居民戶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統能夠查詢到監(jiān)護關系的可以不提供),拍照留存申請人和監(jiān)護人同框圖像信息 。
年滿十六周歲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因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需提供帶有本人相片的有效證件或相關證明 。存疑的進行走訪調查 , 確保相關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 。
公民相貌無明顯變化的,可以自愿選擇“統一相片庫”里兩年之內的相片辦理居民身份證 。指紋核驗通過的,可以復用指紋信息 。
收費信息:
證件丟失補領、證件損壞換領---40元/張;
【宿州身份證辦理的注意事項 宿州異地身份證辦理點在哪】證件有效期滿、姓名變更換領、登記項目錯誤換發(fā)、其他原因---20元/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