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關于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全市困難群眾發放臨時生活補貼的通知


一、發放對象
全市目前在冊城鄉低保人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 。
二、發放標準
每人每月12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間低保、特困、孤兒三類對象購買防護用品,應對物價上漲以及收入來源減少等給生活帶來的直接影響 。
三、發放時段
南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從2020年2月開始發放;一級響應解除后次月停止發放 。

四、資金安排
崇川區、港閘區、開發區(含蘇通園區)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按50%比例負擔;其他縣(市)、區由本級財政列支 , 建議各地從臨時救助資金渠道安排 。
五、發放要求
由各地民政部門按原渠道打卡發放 。
一、發放對象
全市目前在冊城鄉低保人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 。

二、發放標準
每人每月12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間低保、特困、孤兒三類對象購買防護用品 , 應對物價上漲以及收入來源減少等給生活帶來的直接影響 。
三、發放時段
南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 , 從2020年2月開始發放;一級響應解除后次月停止發放 。

四、資金安排
崇川區、港閘區、開發區(含蘇通園區)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按50%比例負擔;其他縣(市)、區由本級財政列支,建議各地從臨時救助資金渠道安排 。
五、發放要求
由各地民政部門按原渠道打卡發放 。
一、發放對象
全市目前在冊城鄉低保人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 。
二、發放標準
每人每月12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間低保、特困、孤兒三類對象購買防護用品,應對物價上漲以及收入來源減少等給生活帶來的直接影響 。
三、發放時段
南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從2020年2月開始發放;一級響應解除后次月停止發放 。
四、資金安排
崇川區、港閘區、開發區(含蘇通園區)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按50%比例負擔;其他縣(市)、區由本級財政列支,建議各地從臨時救助資金渠道安排 。
五、發放要求
【南通關于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全市困難群眾發放臨時生活補貼的通知】由各地民政部門按原渠道打卡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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