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職及中職指導師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溫州市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職及中職指導師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溫州市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職及中職指導師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3〕1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 , 現就溫州市202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溫州市教育局負責全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
二、認定對象
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
(一)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 。
(二)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 。

(三)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并符合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
(四)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在溫普通高校本、專科應屆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允許在畢業前提出認定申請 。對于提交認定申請但未按期獲得畢業證書的,本次申請無效 。
(五)港澳臺居民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按《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文件辦理 , 相關事宜可咨詢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
(六)符合認定條件的 , 服役地在溫州市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統一實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具體申報時間2023年6月7日至20日 。申報人員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紅色入口)選項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注冊 。詳見《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附件1) 。
(二)現場確認及體檢
申報人員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6月26日至29日 。
2.現場確認地點:甌海區人民醫院(將軍橋盛新路82號)一號樓5樓會議室 。申報人員按學科分批確認并參加體檢,具體安排和要求請務必查看《體檢安排及注意事項》(附件2)、《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流程》(附件3) 。
3.溫州大學應屆畢業生以及在讀研究生現場確認點設在溫州大學招生與就業處 。
4.其他在溫普通高校本、專科院校應屆畢業生現場確認點為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局 。現場確認點和咨詢電話:
溫州市教育局 85511580、85812192
鹿城區教育局 88262806
龍灣區教育局 86354420
甌海區教育局 88514139
洞頭區教育局 63482326
樂清市教育局 62523943
瑞安市教育局 65802308
永嘉縣教育局 67267203
文成縣教育局 67862973
平陽縣教育局 63733186
泰順縣教育局 67594635
蒼南縣教育局 64702922
【溫州市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職及中職指導師教師資格認定公告】龍港市社會事業局 59911862
5.現場確認提交資料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或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原件;有居住證的申請人員提供居住證原件或電子居住證(居住證辦理證明不予認可);

(3)學歷證書原件(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檔 。案還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間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等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縣級及以上檔案管理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印章);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有效期3年) 。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可直接下載打印考試合格證明(直接認定人員與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無需提交);
(6)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人員,需提交證書原件;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師的人員 , 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與網報同一底版的單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2張,在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自己的姓名、申請學科,在現場確認時上交 。
在網報時,凡能夠通過一網通辦系統或其他統一電子信息校驗比對的,只提交相應材料的原件,校驗比對不成功的申報對象,需提供上述相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免影響現場確認 。
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接公安機關統一核查,核查發現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不予認定;
四、網絡公示及證書發放
經評審通過網絡公示一周后,認定人員可登錄溫州市教師教育院網站查詢認定結果 。
7月中旬發放認定通過者教師資格證書 。
附件: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2.《體檢安排及注意事項》
3.《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流程》
溫師〔2023〕16號溫州市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職及中職指導師教師資格認定公告.doc
溫州市教師教育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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