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年內有以下兩款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5.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7.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 。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吊銷駕駛證有哪些違法行為 吊銷駕駛證屬于什么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