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市外國人停留證件辦理指南
一、申請條件
免辦簽證入境的外國人需要超過免簽期限在中國境內停留的,外國船員及其隨行家屬在中國境內停留需要離開港口所在城市 , 或者具有需要辦理外國人停留證件其他情形的,應按照規定辦理外國人停留證件 。
二、申請材料
1*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
2*近期免冠照片
3*有效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4證明函件
5邀請、接待單位出具的證明函件
6接待單位證明函件
7前往國家(地區)已確定日期、座位的機(車、船)票
8省級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函件
9旅行計劃行程安排
10旅行社證明函件
11當地邀請、接待單位或者個人出具的證明函件(合作伙伴為個人的,出具的函件應當簽名并提交本地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實際居住地居住證明)
12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
13被探望人身份證明
14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15邀請、接待單位證明函件
16被探望人外國人居留證件
17處理私人事務或者具有人道原因的相關證明
18中國境內教育、培訓機構出具的在讀證明函件
19海員證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20船舶代理公司的擔保函件
【南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南平市外國人停留證件辦理指南】21已確定日期和座位的機(車、船)票或者其他與停留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22中華人民共和國退籍證書
23外國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24居留證件
25居留證件相關的證明材料
26嬰兒的出生證明
27嬰兒的護照
28嬰兒父母雙方護照
29護照報失證明或者所屬國駐華使領館照會
30新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注:帶*為必需材料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1、辦理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夏令下午:15:00-18:00)
2、辦理地點
南平市建陽區童游街道翠屏路2號南平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3區1-3號出入境事務綜合受理窗口
3、交通指引
乘坐公交車1路、101路、微4路至南平市行政服務中心站 。
五、收費標準
停留證件:1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