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醉駕無證駕駛,沒有造成交通事故 , 最重處罰——可能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 , 2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次無證醉駕怎么處理 無證醉駕第二次怎么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 , 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