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過戶后交強險不是自己的名字可以嗎

二手車過戶后交強險不是自己的名字可以嗎

【二手車過戶后交強險不是自己的名字可以嗎】不可以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規定的,無論車輛是否使用都要繳納交強險 。交強險在車輛報廢前都是強制繳納,即使有漏繳行為,在車輛過戶或報廢時都要進行補繳 。所以 , 在二手車過戶的時候一定要協商好二手車交強險過戶的問題,如果車輛沒有交強險就要及時補交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 , 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 ,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 , 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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