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溫州市本級第五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請及搖號選房流程
(一)單位申報
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受理后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符合初審條件的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若夫老雙方共同申話 。申請人及配偶均需提供材料且在各自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后,再由用人單位登錄“溫州人才之家”(網(wǎng)址:https://rew ard.wenzhou.gov.cn/wzrc/)--“申報事項”--“人才住房配售”進行填報申請 。
用人單位登錄系統(tǒng)后 , 點擊“調取人才碼信息”,獲取人才資格信息(人才碼請先行登錄“溫州人才之家”認定),按提示填報單位及申請人信息,并如實上傳以下附件(經單位審核蓋章和負責人簽字):
(1)本人及配偶身份證(護照):
(2)與在溫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的全職聘用合同和相應證明材料:
(3)已以在溫用人單位為主體微納社保(職工養(yǎng)老、職工醫(yī)療、機關養(yǎng)老至少繳納一種)6個月以上證明材料,且目前為在保狀態(tài);
(4)用人單位營量拍照或相關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以及用人單位近6個月企業(yè)所得稅,增值稅完稅證明:(5)婚姻狀況材料:
(6)單位公示無異議情況說明(見附件):
(7)F1類人才需相應提供中小學(幼兒圖)、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貢獻積分值計算表及證明材料、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職業(yè)資格證書、近兩年年工瓷薪金所得額達到10萬元及以上的證明材料即《個人所得稅扣盛申報表》和《個人所得稅舉納記錄》 。
市本級受理范圍為省部屬在溫高校院所、市屬單位 。企業(yè)縣(市、區(qū)1家屬關系原財上按注前地確定,注冊地與主要稅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稅收地為準,主要稅收地以稅務部門認定為準,省部屬在溫企業(yè)由在溫設立的分支機構所在地負責受理 。
(二)審核準入
各職能部門統(tǒng)一登錄人才住房系統(tǒng),在受理后 30日內完成資格審核工作,其中市委人才辦牽頭會同人社 。教育、衛(wèi)健等部門審核人才資格條件,市住建部門負責審核人才住房資格條件 。不動產(房屋)登記,交易、婚姻、社保等信息以審核時市大數(shù)據(jù)服務平臺反情信息為依據(jù),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經市住建部門和市委人才辦確認后予以資格準入登記 。
(三)搖號選房
【2023溫州市本級第五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請及搖號選房流程】根據(jù)房源情況和通過資格審核人才數(shù)情況,制定認購方案,并在“溫州人才之家”,市住建局網(wǎng)站發(fā)布認購公告 。搖號選房委托公證機構實施,A類人才無需搖號優(yōu)先選房,無住房的 BCDEF1 類人才安排為第一批次搖號,有住房的 BCDE 類人才安排為第二批次搖號 。第一批搖號完畢后再進行第二批次控號,同一批次中按照人才層次類別B類、C類、D類、正高或博士,除正高和博士外的其他E類 。F1類順序搖號選房 。同一批次同層次人才先搖取順序號,再按順序號分組選房,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確定具體房號 , 網(wǎng)組先選先得,具體流程以發(fā)布的認購公告為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