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車牌指標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廣州車牌指標保留期6月開始延長到2年


原本舊政策規定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 , 需申請才可延長為12個月 。
第六十五條指標配置結果一經指標管理機構公布,即視為申請人已取得指標 。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有效期12個月,周轉指標有效期3個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
【廣州車牌指標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廣州車牌指標保留期6月開始延長到2年】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指標使用后即自行失效 。逾期未使用指標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以競價方式取得指標的競價成交款不予退還 。

每個增量指標僅能延期1次 。
增量指標的使用及逾期未用的相關規定不變 , 延期后的指標持有人應當重新下載打印指標文件并按要求及時使用指標 。
同時,為了確保有關指標數據得到有效的傳遞交換,請有延期需要的持有人務必于持有增量指標顯示的有效期截止之日(不含指標有效期截止當日)的兩天前進行延期操作 。有關具體操作可登陸指標調控系統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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