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是多長時間 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是多長

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是多長時間 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是多長

【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是多長時間 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是多長】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如下: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延長20日;2、責任認定的時限: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 , 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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