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行醫罪和醫療事故罪的區別:(1)客觀方面不同 。前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關醫療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 。后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醫務人員在合法的診療護理過程中 , 違反規章制度,嚴重不負責任 , 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2)主體不同 。前者的主體是不具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 , 而后者的主體是已經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 。(3)主觀方面不同 。前者對行為人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間接故意,但對于違反醫療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是直接故意 。后者對造成嚴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只能是過失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行醫罪和醫療事故罪的區別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