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對方逃逸交警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后對方逃逸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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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分情況的嚴重程度作不同的處理:【發生事故對方逃逸交警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后對方逃逸怎么處理】1、肇事者違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輕微傷、輕傷或者只是造成了財產損失 。此時如果肇事者逃逸行為本身未造成其他嚴重后果,肇事者不構成犯罪;對肇事者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2、肇事者違章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此時肇事者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時肇事者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駕車逃逸,但沒有因逃逸而造成嚴重后果 。這種情況符合刑法第133條規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處罰情節,對肇事者應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 , 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 , 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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