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冠線上問診服務收費標準是多少?】福建省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政策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醫保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省屬公立醫院、聯勤保障部隊第九○○醫院:
根據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關于實施“乙類乙管”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醫保發〔2023〕1號)文件精神 , 為進一步發揮互聯網醫療服務的積極作用,促進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感染就診人群線上線下合理分流,優化醫療資源配置 ,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 經研究,現就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診療服務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公立醫療機構對于行業部門準許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開放的互聯網首診服務,按規定為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的患者,通過互聯網診療平臺開展互聯網首診服務,在線開具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的處方的可收取互聯網首診診查費,省屬公立醫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首診診查費價格詳見附件 。各地市醫療保障部門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制定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首診診查費價格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互聯網醫院或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通過互聯網診療平臺開展復診服務,仍按照或參照我省統一的互聯網醫院復診診查費價格收取 。
二、省屬公立醫院藥學服務收費試行期間,符合規定資質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臨床藥學工作3年及以上的藥師,為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的患者 , 通過互聯網診療平臺提供藥物治療既往史記錄,開展用藥指導、干預或提出用藥意見的互聯網藥學服務參照藥物治療門診價格收取 。
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首診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互聯網藥學服務、互聯網處方實行線上線下相同的醫保支付政策 。
四、各設區市醫療保障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對通過互聯網診療平臺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診療服務收費行為加強監管 。各相關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診療服務要規范執行我省收費規定 。
本通知執行時間為2023年1月8日起執行 。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
附件: 福建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首診查費及省屬公立醫院價格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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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關價格

文章插圖
圖源:福建省醫療保障
附件2:閩醫保〔2023〕2號--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