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投票制的例子 累積投票制簡單舉例


某公司要選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東共10人,其中1名大股東持有510股 , 即擁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東共計持有490股,合計擁有公司49%的股份 。
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個表決權,則控股51%的大股東就能夠使自己推選的5名董事全部當選 , 其他股東毫無話語權 。

但若采取累積投票制,表決權的總數就成為1000(總股數)×5(要選的董事人數)=5000票,控股股東總計擁有的票數為2550票(5000*51%) , 其他9名股東合計擁有2450票 。
【累積投票制的例子 累積投票制簡單舉例】

根據累積投票制 , 股東可以集中投票給一個或幾個董事候選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數多少的排序確定當選董事,即根據得票數從高到低依次選出當選的董事而不是看比例 。
累積投票制是股東實行選舉權的形式之一 。是指在公司的選舉會上 , 實行每個股份持有者按其有表決權的股份數與被選人數的乘積為其應有的選舉權利,選舉者可以將這一定數的權利進行集中或分散投票的選舉辦法 。

累積投票權制度的獨特作用在于:
1、它通過投票數的累積計算 , 擴大了股東的表決權的數量 。累積投票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操縱董事的選舉,矯正“一股一票”表決制度存在的弊端 。
2、它通過限制表決權的重復使用 , 限制了大股東對董事、監事選舉過程的絕對控制力 。投票時,股東可以將其表決權集中投給一個或幾個董事候選人,通過這種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夠使中小股東選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東壟斷全部董事的選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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