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 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喝酒開車的處罰標準 喝酒開車扣分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