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條件
居民戶口簿登記內容或電腦人口信息記錄內容或居民身份證登記內容與本人真實身份不相符,并提供更正項目的相應法律事實和證明 。
辦理材料
一、《人口信息主項變更申請審查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三、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驗原件);
四、提供更正項目(包括主項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別、公民身份號碼、出生日期及戶口遷入本市時間,非主項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狀況、服務處所、職業、出生地、籍貫等)證明材料 。(復印件1份,驗原件) 。
辦理流程
一、人口信息主項變更更正申請程序: 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經調查核實后報分局人口管理部門審核 , 屬區公安分局管轄的,由分局作出終審決定;屬市公安局管轄的,由分局人口科審核后上報市局人口處,市局人口處接到上報材料后 , 經審核作出終審決定;
二、人口信息非主項變更更正申請程序: 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 ,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當場辦理 。
辦理地點
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辦理時限:
一、申請非主項變更更正 , 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日照市落戶政策戶口遷移細則 日照戶口變更辦理流程】二、申請增加曾用名、民族、何因遷來本市、公民身份證號碼、性別、遷入本市時間、變更姓名,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結;三、申請出生日期更正,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五個工作日辦結 。辦理費用:不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