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罰款和扣分 。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超速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扣十二分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 一次記12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一次記6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 。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 , 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 , 不聽勸阻 , 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駕駛人超過規定50%的受什么樣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