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6分的違章有哪些 記六分的有哪些違章

記6分的違章有哪些 記六分的有哪些違章

【記6分的違章有哪些 記六分的有哪些違章】1、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2、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3、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 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4、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5、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6、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7、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8、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9、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10、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11、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12、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13、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14、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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